根据《株洲市财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集中面试等程序,现将集中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集中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3日
集合地点:株洲市财政局一楼大厅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到市财政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700元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7.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联系电话:0731-28681119(市财政局人事科)
株洲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标题: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公开招聘财会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j.zhuzhou.gov.cn//c10785/20231031/i2118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