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出,高顿公考小编搜集相关信息如下:
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一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7月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
现将最后第七批次拟聘用人员名单(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31-8795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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