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12:00;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1: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一楼(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728号中建智立方一期A-12栋)。
(四)资格复审须知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1份;
4.本人2寸照片1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自出生日期起不中断,截止时间在规定日期后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
8.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1: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2: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原标题: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链接:https://www.exap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