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聘优秀人才145人公告一经发布就受到了许多考生的关注,此次招聘人数较多,所以许多考生都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今天小编为考生整理出此次招聘的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2024辽宁事业单位招聘
一、选聘对象
(一)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排名情况以上一年度“QS大学排名”、“THE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或“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详见附件3);
(五)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含)期间出生;
(五)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4)。
已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4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选聘145人报考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参加考试的考生能如愿以偿!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资讯可关注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