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的主管机关市谁?
     答: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全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由国家统计局领导和管理;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必要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对于北京市来说,各区县统计局是承办机关,受理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市统计局是实施机关,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