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统计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皖统办〔2014〕1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1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9月21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21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报名人员
  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能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调查人员,重点是乡镇(街道)统计员、“三上”及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4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自5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报名者可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县(市)、区统计局报名。报名时,请提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2张。各县(市)、区负责整理考生一览表,于6月24日前报市统计局,逾期不再补报。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审核合格后,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四)考点管理工作
  市人事考试院(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安庆城区考场设置,并做好监考、试卷分发、回收、考场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考务工作。
  市统计局提供考试试卷,并安排专人考前对考场进行检查,考中对考场进行巡考,考后对试卷进行验收等工作。
  各县(市)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和管理等工作,于8月12日前将考生名单和考场设置信息上报市统计局。
 
  相关要求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不仅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措施,而且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65号)精神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
  (二)广泛动员,提高“两率”。
  鉴于我市“三上”及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持证率不高的现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大管理力度,利用多种途径,积极组织无证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资格证考试,力争考试人数有所增长,及格率有所提高,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从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加强培训,严肃考纪。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场设置、试卷保密、考场纪律和巡考等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力戒抄袭作弊,确保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安庆统计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