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衡阳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市直及中央、省属驻衡阳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各区县(市)统计局、大通湖区计划财政局、高新区经贸局: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 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未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在各区县(市)统计局就地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7月31日。报名时需现场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格,见附件2),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扫描照片、身份证正面和反面。请各地用统一的电子表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册》(见附件3)录入考生名单,于8月8日前将统计从业资格电子申请表和名册报市统计局。
  2、考试时间及科目: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上午9:00至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务实》;下午14:00至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扎实抓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工作的通知》(另发文),做好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等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统计从业资格纸质及电子版数据档案。
  10月31日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各区县市统计局及时组织并认真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准考证号和考试成绩,按统一要求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发放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衡阳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