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的内容有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及建造的商品房,属于存货。
不属于存货的内容
(1)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
(2)已做销售处理但购买方尚未提货的存货,不属于销售方的存货(属于购买方的存货)。
【注意】销售方已经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收入,发出商品属于销售方的存货。
(3)接受来料加工的原材料,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注意】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为企业的产成品。来料加工的产成品成本为加工费以及领用的本单位原材料,不包括领用的外来原材料的成本。
(4)“受托代销商品”(借方)和“受托代销商品款”(贷方)同时作为存货列示,但不影响存货项目的金额。所以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会计中存货包括什么?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模型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会计中的存货包括:
1、原材料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在产品
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3、半成品
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半成品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个生产车间待继续加工的在产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在产品。
4、产成品
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5、商品
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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