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1、计算公式不同;2、适用范围不同;3、税率不同;4、是否抵扣不同;5、是否开具专票不同。
1、计算公式不同:
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税率不同:
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不同税率。
4、是否抵扣不同: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是否开具专票不同:
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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