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领证期限为5年,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在考后两个月开始领取,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关注各地财政部门官方通知公告申领证书。
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具体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如果不清楚当地的具体要求,同学们可以准备上一份,有备无患。
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初级会计证书吊销的情形: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3、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