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含直接减、免税和即征即退(税务部门)、先征后返(财政部门)等方式。
一、营改增直接免税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共规定了40个直接免税项目,基本延续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
(一)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2项收入免税
(二)销售服务-金融服务7项收入免税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四)销售服务-现代服务6项收入免税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营改增即征即退的规定
按照试点过渡政策,营改增实行即征即退有2个项目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营改增直接减税的规定
按照试点过渡政策,营改增直接减税有4个项目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三)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