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倾销
出口企业为在国外市场上达到排除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目的,在短期内以不合理的低价向该市场销售产品,一旦竞争对手被排除,再重新提高产品销售价格的行为。
持续性倾销
出口企业为长期占领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而无限期地持续以低价向国外市场出口产品的行为。
隐蔽性倾销
出口企业按国际市场的正常价格出售产品给进口商,但进口商则以倾销性的低价在进口国市场上抛售,其亏损部分由出口企业予以补偿。
偶然性倾销
出口国国内存在大量剩余产品,为处理这些产品而以倾销方式向国外市场抛售。
一、关于倾销和掠夺性倾销
倾销是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地区)的行为。若出口方的经济为市场经济,则可用其国内销售价、向第三方的出口价等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若出口方的经济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则要以替代国价格、相似产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等为依据确定被指控产品的正常价值。
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掠夺性倾销是指一国在其他国家市场倾销商品,在打垮了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了这个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的行为。
二、倾销的构成要素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生产厂商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回购出口产品。
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较国外的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垄断厂商会发现实施倾销有利可图。由于倾销实施低价策略,虽然可以扩大出口,但是存在利润下降和亏损风险。因此,倾销必须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例如,出口国政府高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外国商品进入以维持国内垄断高价、弥补出口损失,防止出口商品倒流。出口国政府负担出口亏损,对内高价收购、对外低价倾销。出口商在挤垮竞争对手、垄断国外市场后抬高价格以弥补倾销阶段的损失等等。
三、掠夺性倾销条件是什么
构成掠夺性倾销的条件是:低价倾销行为;给进口国市场造成严重冲击;垄断市场后又提高价格。
以上就是【掠夺性倾销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