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4、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考试科目
湖南师范大学招收同等学力专业需要的考试科目如下表:
专业科目 | 对应一级学科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哲学 |
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外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学科综合:同等学力申硕《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政治学 |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外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学科综合:同等学力申硕《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社会学 | 社会学 | 外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学科综合:同等学力申硕《社会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备注:(1)先免试入学参加课程学习,与此同时,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科目只有外语和学科综合,每科达到60分及格。 (2)全国统考的科目,五年内通过均有效。 (3)考试复习的参考资料:自主选择,当当网或卓越网都可以购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