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在课程学习后要经历考试、全国统考、论文答辩三步才能获得学位证书。
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自学。
二、全国统考
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三、论文答辩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上述环节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