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在职MPAcc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该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名。
(二)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复试科目:1、笔试:会计学,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英语,政治审查,综合素质。
(三)学制与培养经费
1、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学费
全程培养费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不包含教材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学费可分期缴纳。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四)学历与学位授予
按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会计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长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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