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类型为主,属于免试入学途径。学生按计划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院校统一安排结业考试,考核科目包括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宪法、比较宪法等,都是已经学过的内容,具体由各校自主确定。所考科目全部合格,颁发课程班结业证书。
二、全国统考科目
全国统考指修满学分结业后达到了申硕条件,欲申请硕士学位所需参加的全国性考试,每年5月下旬举行,科目有英语和学科综合2门,均为笔试,60分合格制。
英语的题型、题量、记分及参考答题时间如下:
序号 | 题型 | 题量 | 记分 | 时间(分钟) |
Ⅰ | 口语交际 | 10 | 10 | 15 |
Ⅱ | 词汇 | 10 | 10 | 10 |
Ⅲ | 阅读理解 | 25 | 25 | 45 |
Ⅳ | 完型填空 | 10 | 10 | 10 |
Ⅴ | 短文完成 | 20 | 20 | 20 |
Ⅵ | 英译汉 | 100词左右 | 10 | 20 |
Ⅶ | 写作 | 不少于150词 | 15 | 30 |
总计 | 100 | 150 |
考核范围: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考核内容: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法理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宪法基本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民法概述、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物权和物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概述、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与刑事责任、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秦代法律制度等。
全国统考的英语可以用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其一替换,在院校未作明确要求的情况下5选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会讲学科综合的考核内容,帮助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