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获得国(境)外学校颁发的学位、学历证书,需要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有效。
2、医学类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具体学位年限要求可参考招生简章。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3、特殊人群需要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注册及在册信息更新。
拟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8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2、考试报名。
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3日至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3、缴纳报名费
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