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2023年3月8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采集,提交硕士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通过审核,获得统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
全国统考报名通过审核后,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完成考试报名费缴纳,缴费途径为中国教育考试网,逾期未成功支付的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二、举行考试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5月21日(星期日)举行。上午9:00-11:30考外国语水平,下午2:30-5:30考学科综合水平。
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日-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3年8月中旬,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发布为准。具体信息请联系在线辅导老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