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美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中美法学”项目。
2.中国政法大学-美国爱荷华大学合作“中美法学与比较法研究中心”。
3.华东政法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合作“中美法学院”。
4.浙江财经大学-英国利兹大学合作“中英法律与经济学院”。
5.厦门大学-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合作“中法法学研究中心”。
6.中国人民大学-法国高等社会科学院合作“中法法学研究中心”。
7.复旦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合作“中美法学研究中心”。
8.北京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合作“中美比较法研究中心”。
国内外法学合作办学的优势
国内外合作办学的优势在于可以让学生接触到不同国家的教育体系和法律体系。学生可以在不同国家的名校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论知识,同时也能够通过实践经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在就业方面,国内外合作办学也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和更多的国际人脉资源。此外,国内外合作办学对于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也有着积极作用,促进了国际学术界的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