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80000元(第一、二学年各缴3万元,第三学年缴2万元);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4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三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硕士推免生”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学年自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二)学校实施硕士研究生“三助”政策:
1.助研岗津贴原则上可参照每岗每学期3000元、2000元或1000元执行。助研岗津贴由导师或导师所在课题组等视项目经费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助研实际表现予以资助。
2.助教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由学校支付。
3.助管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其中,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岗津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支付,其他培养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助管岗津贴由学校支付。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联合培养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此外,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校选拔研究生到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基本修业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至三年,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见《安徽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报名条件:
1、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实际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