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于2005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是全国第三批获得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学位点建立的基础是1989年设立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2001年获得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依托,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政治与政府治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保障与管理三个研究方向,建立了“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和“辽宁省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在国家治理、行政责任和社会保障研究方面积累了丰硕成果,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1.初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
2.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公共管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确定。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学费
招生计划:115人(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学费标准:拟定学费5.8万元人民币,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共分三次缴纳。
培养方式:在职学习、不脱产(周末到校上课,无集中授课)
上课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辽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