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政策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按照7.5万元标准缴纳学费,分两次收取(第一学年4万元,第二学年3.5万元)。另教材、资料代管费等800元,第一学年收取。
(二)奖励政策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奖励体系由院长特别奖、优秀论文奖、综合奖、案例奖、入学奖和荣誉称号六类组成。优秀学生将有机会提供海内外游学交流机会。
学制2.5—4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