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费
学费共计5.4万元,分3年缴清,每年1.8万元。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集中在第一学年,每学期上一个月的课(上课期间周末和节假日无休)。课程学习注重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结合,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支出等费用,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程学习采取周六、周日上课方式,实行学分制,应修满学分总数。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