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学完课程并修满学分,才能向院校申请
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3、考试通过后,参加院校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学生需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院校只有满足本科学位才可报名研修班)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通过进入课程学习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学制一般2年以内,多为1年和1.5年,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学习,多数院校课程灵活,有面授或网络可选择,部分院校可以全程线上学习的。
3、参加考试
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4、参加考试撰写论文并答辩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有二次答辩机会。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需重新报名课程班学习。
5、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和课程结业证书。
考试科目为“外语+学科综合”,申硕统考每年只有一次机会,3月份在学信网申请,5月份参加考试。
两门学科满分都是100分,考60分及格即为通过,学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试即可(不要求同时通过)
1、外语考试
语种主要有英语、俄语、德语、法语和日语。可自由选择考试语种,但是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2、学科综合
科综合考试按一级学科进行全国统考,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考试根据自己所选专业的具体学科要求来进行考试,每个专业考察的不一样。
注: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