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学完课程并修满学分
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参加院校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