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外国语,共计2门。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