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员需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三)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6年内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6年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通过东华理工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
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东华理工大学会计同等学力课程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四)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东华理工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课程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