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的博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1.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2.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比利时列日大学合作举办农学和生物工程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3.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合作举办农业与生命科学博士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举办创新与领导力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5.上海交通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医学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6.温州医科大学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合作举办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7.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专业(转化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8.温州医科大学与韩国全南国立大学合作举办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9.宁波大学与法国勃艮第弗朗什孔泰大学合作举办临床医学与生命科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10.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酒店及旅游管理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11.南方医科大学与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学院合作举办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12.福建农林大学与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合作举办植物保护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13.福州大学与台湾元智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14.电子科技大学与葡萄牙ISCTE里斯本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15.西南财经大学与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纳入统招计划);
16.陕西科技大学与乌克兰基辅国立工艺设计大学合作举办设计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17.沈阳大学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举办环境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自主招生);
特殊办学情况
1.中央财经大学与荷兰蒂尔堡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到期);
2.上海交通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到期);
3.清华大学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举办公共卫生博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到期);
4.福州大学与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意大利巴里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到期);
5.重庆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管理学院以及意大利圣安娜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项目(停止招生)
6.中山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教育项目(停止招生)
注:
1.本名单统计于2023年12月31日。
2.本名单不作为各个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博士项目的招生信息,更多信息可查阅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crs.jsj.edu.cn)和学校官方网站。
二、中外合办博士择校申请指南
1、选择知名度较高的院校
学员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且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院校。
2、选择学费较合适的院校
各所院校收费标准有所差异,因此学员报考时要结合自身经济基础选适合自己的学校。
3、选择上课较方便的院校
各大院校上课方式不同,所以学员报考时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课较方便的院校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