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设23个学院,建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一、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专业
培养单位 |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 |
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
政法学院 |
030300 |
社会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0 |
化学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土木建筑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4.跨学科申请学位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应在三年内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加试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地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资格审查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申请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申请人签字的《济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2份(见附件);
(4)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份;获国(境)外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如有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网上注册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4.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在缴纳学费后,各培养单位组织申请人开展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1)采集图像信息:系统中的个人申请信息与本人信息对比无误后,进行图像采集。采集图像时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2)采集指纹信息: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采集六个手指,每个手指采集四次。
(3)确认信息:所有信息采集完毕后,将生成并打印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由申请人本人抄写承诺内容,仔细核查信息无误后,将签字后的表格交予工作人员。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信息将不能更改,任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将影响以后的统考报名和学位申请,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标准与缴纳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其中:课程学习阶段14000元、学位论文阶段10000元。申请人登录济南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缴纳相关费用,未按时交纳学费,视为放弃。
五、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与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者,由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按照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
2.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课程考试与我校同学科、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3.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我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4.在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后,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入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学位专业,申请人还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等,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
六、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申请人通过我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后,须在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后半年内完成;学校学位办公室对申请者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3.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济南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