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标准 | 分类 | 释义 |
按金融工具期限 | 货币市场 | 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我国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
资本市场 | 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 |
按交易工具类型 | 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 | |
按交易的阶段 | 发行市场 | 是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供投资者认购投资的市场,也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
流通市场 | 是对已上市金融工具等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 | |
按交割时间 | 现货市场 | 是当日成交,当日、次日或隔日等几日内进行交割(一方支付款项、另一方交付金融工具)的市场。 |
期货市场 | 是将款项和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约定时间(1个月以上、1年之内)进行的市场。 | |
按交易场所 | 场内交易市场 | 又称有形市场,指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的金融交易市场(如股票交易所)。 |
场外交易市场 | 又称柜台市场或无形市场,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交易者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 |
3.我国的金融市场
市场类型 | 时间 | 大事记 |
货币市场 | 1984年 |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自同业拆借市场。 |
1996年1月 | 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形成。 | |
1997年6月 | 依托同业拆借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获准开展,同业拆借市场与票据市场一起构成我国的货币市场。 | |
资本市场 | 1990年底 |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股票市场形成。 |
1997年6月 |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同构成债券市场。 | |
其他市场 | 1980年 |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目前已形成保险市场体系。 |
20世纪90年代初 | 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起步,目前已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06年9月在上海成立)。 | |
1994年4月 | 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 | |
2002年10月 |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 |
4.金融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影响
划分标准
分类
释义
按期限的长短
短期金融工具
期限一般在1年以下(含1年)。(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
长期金融工具
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股票、企业债券、长期国债)
按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工具
包括政府、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
间接融资工具
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等。
按投资人所拥有的权利
债权工具
代表是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分为企业债(即公司债)、国债(按偿还期不同分为短、中、长期债券)和金融债(是筹措中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三大类。
股权工具
代表是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根据上市地点及股票投资者的不同,股票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
混合工具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凭证将众多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赶来,由专业的投资机构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的投资制度。
按金融工具的职能
用于投资和筹资的工具
股票、债券等
用于支付、便于商品流通的工具
各种票据
用于保值、投机
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