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战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高顿网校整理了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五、大型商业银行(P16-19)
  
  1.工商银行:84 年1 月1 日成立,承办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05 年10 月28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06 年10 月27 日,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
  
  2.农业银行:79 年初恢复,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07 年1 月5 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1912 年成立,至1949 年期间,曾是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79 年,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04 年8 月26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最早】;06 年6 月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06 年7 月5 日,在上交所上市。
  
  4.建设银行:54 年10 月1 日成立;79 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04 年9 月17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5.交通银行:87 年4 月1 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9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05 年6 月2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07 年5 月15 日,在上交所上市。
  
  六、 中小商业银行(P20-22)
  
  1.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12 家商业银行,即中信、光大、华夏、广发、平安、招商、浦发、兴业、民生、恒丰、浙商、渤海。
  
  七、农村金融机构(P22-25)
  
  1.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时间事件
  
  2.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007 年批准设立的新机构)村镇银行经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承销政府债券、发放贷款等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来源:吸收社员存款、接收社会捐赠资金、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资金用途:发放社员贷款【主要】、存放在其他银行从业机构、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禁止的行为: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P25)
  
  1986 年恢复并开办,主要目的是回笼货币,是邮政部门代理人民银行经办储蓄;2006 年12 月31 日,银监会批准邮储银行成立;市场定位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非银行金融机构(P26-31)★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999 年成立,包括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经营目标:以*5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79 年成立(*9家);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有义务在所属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负责提供资金,满足支付要求。
  
  4.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汽车金融公司: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
  
  6.货币经纪公司: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
  
  7.贷款公司:可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贷款项下的结算及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
  
  8.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