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2015下半年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越来越近,在紧张的复习中,我们的大脑开始变得混沌,复习的激情也不再高昂,高顿网校小编提醒小伙伴们在备考时要注意适当的调节,小编每日大家准时放送章节考点知识,帮助大家复习备考。
  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
  1.股东大会(权力机构)
  2.董事会
  3.监事会
  4.公司经理: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知识点五、公司终止制度
  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而导致终止,丧失其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终止主要有两种情形:
  (1)公司破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公司破产的原因(或破产界限)。这里的不能是指持续的不能。
  (2)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予以解散的,应当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