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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的确定原则 | ①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确定; 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实际支出确定; ③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资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入账; ④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企业构建固定资产所缴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和关税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建设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和发生的汇兑损失,也应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价值。 |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原值的确定 |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递延资产是指不能计人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和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无形资产原值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递延资产按实际发生值计算,与递延资产有关的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和汇兑损失应计入递延资产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