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交易产品的风险特征
  1.即期
  即期交易可在世界各地的签约方之间进行。由于时区不同,需要向后推迟若干时间,以执行付款指令及记录必需的会计账目。这就是惯例规定交付及付款最迟于现货交易后两天执行的原因。交割日(或称起息日)也是外汇交易合同的到期日,在该日交易双方互相交货货币。
  2.远期
  远期产品通常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利率和约。
  远期外汇交易是由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日期,依交易时所约定的币种、汇率和金额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最常用的规避汇率风险、固定外汇成本的方法。
  远期利率合约为另一种主要的远期交易产品,是指交易双方同意在合约签订日,提前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协定利率的期限)的贷款利率或投资利率的一种合约,协定利率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至一年。远期利率合同是一项表外业务。
  3.期货
  期货是在交易所里进行交易的标准化的远期合同。1972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首次进行国际货币的期货交易。1975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开展房地产抵押证券的期货交易,标志着金融期货交易的开始。
  已经开发出的金融期货合约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利率期货;二是货币期货;三是股票指数期货。
  期货市场本身具有两个基本的经济功能:一方面,期货交易具有规避市场风险的功能。另一方面,期货交易有助于发现公平价格。
  远期和期货都是指在确定的未来时间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资产的协议。两者的区别在于:*9,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的,货币、金额和期限都可灵活商定,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第二,远期合约一般通过金融机构或经济商柜台交易,合约持有者面临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而期货合约一般在交易所交易,由交易所承担违约风险;第三,远期合约的流动性较差,合约一般要持有到期,而期货合约的流动性较好,合约可以在到期前随时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