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知识点串讲:风险监管主要内容
  监管部门高度关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包括行业整体风险状况、区域风险状况和银行机构自身的风险状况。其中,银行机构风险状况既包括银行整体并表基础上的总体风险水平,还包括其单一或部分分支机构的风险水平。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手段,对银行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不断提高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对银行机构风险状况的监管必须在实现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并表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对八大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银行业风险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建立银行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定性和定量指标确定风险水平或级别,根据风险水平及时进行预警。
  ②建立高风险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判断和救助体系,要建立对此类机构的判断标准,并对此类机构制定风险控制、化解方案,包括限制业务、调整管理层、扩充股本、债务重组、请求中央银行给予流动性支持等。
  ③建立应对支付危机的处置体系,包括停业隔离整顿、给予流动性救助、资产负债重组、关闭清算、实施市场退出等。
  ④建立银行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及金融安全网,包括存款保险体系建设等。
  对单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监管部门也高度关注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以及风险计量模型的有效性(请参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本架构相关章节)。此外,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以及管理人员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状况,也属于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
  管理信息系统的形式和内容应当与商业银行营运、组织结构、业务政策、操作系统和管理报告制度相吻合,构成商业银行成本核算、产品定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力支撑。一般而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两大基础模块,即业务运营系统和管理报告系统。监管部门对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性的评判可用质量、数量、及时性来衡量,这些因素受信息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的影响。对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评估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规划和建设开发情况;
  ②检查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政策、程序范围、质量和报告频率,检查管理人员是否有能力获得充分、及时的信息;
  ③评估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及各子模块的功能,检查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和手工操作的程度;
  ④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所依赖的多个数据库是否独立,相关数据采集、复核程序及允许的误差度;
  ⑤检查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健性,以及是否建立差错、失误、突发事件应急计划和备份系统;
  ⑥检查管理层和管理人员对管理信息系统的理解程度;
  ⑦商业银行内部是否建立科学的授权管理、保密管理和内部评估制度和监督测试制度等。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状况的监管可分为以下两大方面:
  ①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任职资格审核。任职资格审核从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评价拟任人员适任情况。
  ②对商业银行人事政策和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对商业银行人事政策和管理程序的评价主要包括管理政策和程序、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分工、培训安排、考核机制、薪酬政策、休假制度和监督制约等内容,其目的是确保各级人员职责明确、相互制衡、分工合作并充分适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