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析:关于保证人主体资格的规定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果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认定保证合同有效。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