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银行从业《公司信贷》:抵押物的估价
  抵押物的估价是评估抵押物的现值。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都要进行评估。
  ①估价方法。由于我国的法律还未就抵押物估价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一般的做法是由抵押人与银行双方协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给予评估或银行自行评估。一般的估价方法是:
  对于房屋建筑的估价,主要考虑房屋和建筑物的用途及经济效益、新旧程度和可能继续使用的年限、原来的造价和现在的造价等因素;
  对于机器设备的估价,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无形损耗和折旧,估价时应扣除折旧;
  对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的估价,主要是考虑抵押物的市场价格、预计市场涨落、抵押物销售前景;
  对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估价,取决于该土地的用途、土地的供求关系。
  此外,估价的时间性和地区性,也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抵押率的确定——抵押物的杠杆作用
  在抵押物的估价中,确定抵押率也非常关键,抵押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了抵押物价值的大小。确定抵押率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两点内容。
  一是抵押物的适用性、变现能力。选择的抵押物适用性要强,由适用性判断其变现能力。对变现能力较差的,抵押率应适当降低。
  二是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一般可从下列方面进行分析:
  实体性贬值,即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造成的贬值;
  功能性贬值,即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
  经济性贬值,即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贬值或增值。
  信贷人员应根据抵押物的评估现值,分析其变现能力,充分考虑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科学地确定抵押率。
  担保审查和审定人员应认真审核抵押率计算方法,准确确定抵押率。抵押率计算公式为:
  抵押率=担保债权本息总额/抵押物评估价值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