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9.1《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概述(P284-287)
  宗旨:为规范行为,提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良好信誉,促进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从业人员:指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工作的人员,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委派到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也属此范畴。
  适用范围:遵守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从业人员应在从业生涯中恪守诚信、合规、尽职的职业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