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银行从业《个人理财》:金融期货
  1.概念:金融期货合约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买入或卖出一定标准数量的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合约协议。
  2.特征:
  (1)标准化合约。商品品种、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标准化。
  (2)对冲方式履约,大多到期前进行平仓,很少实物交割。
  (3)合约履行由期货交易所或结算公司提供担保。
  (4)合约的价格有最小变动单位和浮动限额。
  3.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
  (1)保证金制度。合约价值的5%-10%为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2)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当日结算盈亏、保证金、手续费和税金,并划拨相应款项。
  (3)持仓限额制度。规定客户持有的*5投机风险头寸。
  (4)大户报告制度。重点监控大户操作,防止操纵价格。
  (5)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的情形: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及时补足时;持仓量超过限额规定时;违规交易受强行平仓处罚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