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银行从业《风险管理》:合格净额结算
  净额结算对于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在于,交易主体只需承担净额支付的风险。若没有净额结算条款,那么在交易双方间存在多个交易时,守约方可能被要求在交易终止时向违约方支付交易项下的全额款项,但守约方收取违约方欠款的希望却很小。
  合格净额结算的认定要求:(1)可执行性;(2)法律确定性;(3)风险监控。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净额结算包括:表内净额结算;回购交易净额结算;场外衍生工具及交易账户信用衍生工具净额结算。
  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应建立估计表外项目违约风险暴露的程序,规定每笔表外项目采用的违约风险暴露估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