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的审查
主要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成本的计算是否合规、合理,因此除了审查项目是否按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项目生产经营成本外,还要重点审查成本计算中原辅材料、包装物、燃料动力的单耗、单价的取值是否有理、有据。外购的投入物按照买价加应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装卸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算成本;自制的投入物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算成本。现行的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评估中计算产品成本时,外购投入物所支付的进项税要单列。
了解总成本和经营成本的构成与计算方法是成本审查的前提,以加工业企业为例,这两种成本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本
总成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费用+制造费(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咨询审计费+技术转让费+无效资产与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其他
财务费用=经营期汇兑净损失+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其他
销售费用=运输、装卸包装费+广告费、销售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其他
(2) 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总成本-折旧费-维简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费-利息支出
销售收入审查
产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就工业企业而言,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销售收入的审查主要审查产量和单价的取值是否合理。
项目达产年份里,一般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产量作为计算项目销售收入的产量(产品有自用的要扣除),投产初期,项目的实际产量往往低于设计生产能力,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估算投产初期各年的达产率,而不能项目一投产就以100%的达产率来估算项目的销售收入。评估中产品价格可以在市场调查预测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同样或类似的产品价格来确定,在参照现有的产品市场价格时一定要注意其可比性。
税金的审查
评估中对税金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项目所涉及的税种是否都已计算; 计算公式是否正确;所采用的税率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我国现行的工商税收与项目评估有关的按其归属分类有:进入项目总投资的有投资方向调节税、设备进口环节所交的增值税和关税;进入产品成本的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的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从利润中扣除的有企业所得税。
利润的审查
评估中对利润的审查主要针对三个方面:利润的计算公式是否正确;现行的增值税制实行价外税,计算利润时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销售成本在增值税方面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是否正确。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实行价税分离。在货物购进阶段,会计处理上就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价款,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物的成本,属于增值税部分,计入进项税额;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根据以上原则,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成本中都不再含增值税,与之相适应,在利润核算过程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也不再包含增值税。
企业缴完所得税以后的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弥补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弥补以前年份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从以上法定利润分配顺序可以看出,企业税后利润必须先用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然后才能用于还贷。评估中在测算项目的还贷资金来源时不能把所有的税后利润都用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