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
2016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区级合格标准的公告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
2016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区级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区级合格标准:
财务管理:55分、经济法:55分、中级会计实务: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