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各市州考区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具体以当地财政部门公告为准。
  省直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月18日起,在工作时间内到省会计考办领取。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北环路44号,联系电话:027-87313587。
 
湖北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领证公告
 
  二、领证方式。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发证时各地不得附加继续教育等任何条件。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各地人社部门发放。
  四、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湖北省会计考办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