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是什么?
  
  很多人在刚刚接触中级会计职称的时候,很多时候对于一些知识点的东西其实不是很清楚,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是什么?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1.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2.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的
  
  (1)法定取得,即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法定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具体方式包括:
  
  因符合法定条件而自然取得,以及在法定条件下经登记、批准、审批、许可、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
  
  前者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国家某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条件,就自然取得该税种纳税人的主体资格;
  
  后者例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民从事会计工作,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经考试合格后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授权取得,即依据有授权资格的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总称“调制权”
  
  记忆口诀:财金计划调控权,两反一保规制权
  
  同一主体可能既享有调控权,又享有规制权。
  
  2.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基本职责
  
  (2)依法调控和规制:重要职责
  
  (3)不得弃权
  
  3.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1)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2)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自由权,它可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也可以是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
  
  (3)对于某些非强制性的调控和规制,市场主体有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4)“市场对策权”在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可以体现为相关企业的“竟争权”,包括公平竟争权和正当竟争权;对消费者而言,可以体现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
  
  4.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1)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
  
  二、经济法主体例题分析1
  
  单项选择题
  
  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B、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不能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C、事业单位如果从事经济法规定的行为,同样也要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并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D、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等
  
  【正确答案】 B
  
  三、经济法主体例题分析2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营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范围。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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