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什么知识点?
  
  今天要和大家说道说道关于中级会计职称中投资基金这知识点有什么不同?这可是比较难的知识点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保险合同例题解析1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
  
  A. 射幸合同
  
  B. 诺成合同
  
  C. 附和合同
  
  D. 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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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
  
  二、保险合同例题解析2
  
  关于保险合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B.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C.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部分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D.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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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险合同。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选项才C错误。
  
  【该题针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投资基金是什么?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1.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互相负有义务,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在保险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并以此为代价将一定范围内的危险转移给保险人。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即为碰运气的机会性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即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是机会性的,具有偶然性。危险发生的偶然性,决定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质。
  
  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脸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上述规定说明,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投保和承保事宜达成一致即可。
  
  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
  
  保险合同的内容或主要条款或保险单一般是由保险人一方根据相关规定拟订和提供的,投保人在投保时,通常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制定的保险条款,一般没有拟定、磋商或更改保险合同条款的自由。因此,附和性是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
  
  鉴于保险合同的附和性特点,为了确保保险合同订立的公正性,我国《保险法》规定了对格式条款的制约机制: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①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②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3)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衷心祝愿大家在以后的岁月里,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当然也希望大家对于它的热情能够一直保持,为自己,为明天闯出一片天地。
  
  相信在如今这个时代的你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其他方面也一样,大家,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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