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中级会计职称是什么?
  
  诉讼管辖在中级会计职称中是什么知识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感兴趣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管辖 中级会计职称是什么?
  

  1、地域管辖
  
  (1)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注意1】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注意2】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注意3】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
  
  被告依据地或合同履行地
  
  2.保险合同纠纷
  
  (1)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2)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的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人身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
  
  4.铁路、公路和、水上和航空事故
  
  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8到达地、航空器*8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
  
  5.专利纠纷
  
  知识产权法院、*6人民法院确定的中基层人民法院
  
  6.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
  
  原则上管辖*9审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及由*6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9审案件
  
  4.人民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它审理的案件
  
  二、诉讼管辖 例题分析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
  
  A.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 海关处理的案件
  
  C.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D.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正确答案:A,B,C,D
  
  分享到:
  
  答案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法。
  
  【解析】第一审行政案件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三、诉讼管辖 例题分析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  )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A. 票据纠纷
  
  B. 不动产纠纷
  
  C. 侵权行为
  
  D. 沿海港口作业纠纷
  
  E. 继承遗产纠纷
  
  正确答案:B,D,E
  
  分享到: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专属管辖的内容,选项AC属于地域管辖的内容。
  
  衷心祝愿大家在以后的岁月里,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当然也希望大家对于它的热情能够一直保持,为自己,为明天闯出一片天地。
  
  相信在如今这个时代的你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其他方面也一样,大家,加油吧!
  
  以上就是【诉讼管辖 中级会计职称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中级会计职称】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中级会计职称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