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基本规定都有什么知识点?
代理的基本规定是什么题型,相信很多人对此都还是比较陌生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中级会计职称中这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吧。
一、代理的基本规定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解释1】行纪、寄售不属于代理,因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解释2】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
【解释3】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解释4】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3.委托代理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解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论是委托代理,还是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无论是被代理人死亡还是代理人死亡,代理均终止。
二、代理的基本规定例题1
下列关于关于代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相对人所为的法律行为
B. 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
C. 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D. 代理活动涉及三方主体,其整体是代理法律关系
E. 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受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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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A项中本人即为被代理人,相对人即为第三人;E项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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