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概述都有什么?
  
  合同担保概述是什么题型,相信很多人对此都还是比较陌生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中级会计职称中这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吧。
  
合同担保概述都有什么?

  一、合同担保概述
  
  1、担保与反担保
  
  (1)担保:
  
  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2)反担保:
  
  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提示】反担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解释】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
  
  3、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效力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4、“表见代表”担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二、合同担保概述例题2
  
  下列关于担保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订立担保合同
  
  B.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C.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当然无效
  
  D.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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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该按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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