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的义务都有什么?
  
  公司人员的义务是什么题型,相信很多人对此都还是比较陌生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中级会计职称中这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吧。
  
公司人员的义务都有什么?

  一、公司人员的义务例题1
  
  《公司法》高顿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这一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
  
  A.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
  
  C.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D.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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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考点】掌握《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宗旨和主要内容。见教材第八章第一节,P311。
  
  二、公司人员的义务例题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
  
  A、张某,因打架被判处刑罚(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已逾2年
  
  B、李某,因侵占国有资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C、黄某,因个人创业失败欠债500万元,尚未清偿
  
  D、赵某,曾一直担任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1年前该化工厂因违法排放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根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本题选项A中因为张某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可以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某执行期满已逾5年,因此可以担任。黄某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此不得担任;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赵某也不得担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正确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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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解析
  
  衷心祝愿大家在以后的岁月里,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当然也希望大家对于它的热情能够一直保持,为自己,为明天闯出一片天地。
  
  相信在如今这个时代的你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其他方面也一样,大家,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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