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大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围绕考试大纲进行命题。以下是给大家整理的2022中级会计考试科目知识点汇总,各位考生们可以看一看。
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
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借款费用核算中应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应该严格核定资本化条件。
第二个问题是资本化期间的核定,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但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而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在确定停止点时,要注意部分停止资本化和全部停止资本化的条件。
第三个问题是资本化率的确定,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但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最后一个问题是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需要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同时,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也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1.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解释】此处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4.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级会计考试《财务管理》知识点
1.年金(A)的概念:间隔期相等的系列等额收付款项
(1)系列:通常是指多笔款项,而不是一次性款项;
(2)定期:每间隔相等时间(未必是1年)发生一次;
(3)等额:每次发生额相等。
2.年金的类型
(1)普通年金(后付年金):从第一期起,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其特征为:
①n期内共发生n笔年金(n个A);
②第1笔年金发生在时点1(第1期期末),最后1笔年金发生在时点n(最后1期期末)。
(2)预付年金(先付年金、即付年金):从第一期起,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其特征为:
①n期内共发生n笔年金(n个A);
②第1笔年金发生在时点0(第1期期初),最后1笔年金发生在时点n-1(最后1期期初)。
(3)递延年金:隔若干期后才开始发生的系列等额收付款项——第1笔年金发生在第二期或第二期以后(时点1以后的某个时点)